问题 | 取保候审家人准备什么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请求之时,申请人往往需提交如下各项文书材料:1.提供被取保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正本以及相应的副本;2.同时也需要递交申请人具备的身份证件(同样为身份证)的正本及其副本;3.详细阐明被取保者与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例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4.填写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5.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财产证明、保证人身份证明以及其对担保事项的书面承诺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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