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严重疾病鉴定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司法实践之中,针对那些身患重症或残疾的犯罪嫌疑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可适度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关于此类特殊情形下适用取保候审的确切标准,往往需要综合衡量各种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疾病是否已对被告人的日常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被告人是否有能力继续被羁押而不会导致其病情进一步恶化,以及该种疾病是否有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等等。在此基础上,法院与检察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评估与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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