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取保候审不给办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却未成功办理相关手续,可能是由于侦查部门认为当事人存在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或存在其他明确规定的不宜取保的情况所致。对此,当事人可考虑提供更为完备的担保措施以增加获得批准的几率,亦或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倘若仍无法通过审批,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审议,甚至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监督请求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