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中止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中止”及“取保候审”乃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前者源于金融领域,后者则涉足刑事司法范畴。“保险中止”系指保险合约在特定情形下暂时停止其法律效力;然而,“取保候审”则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中止”并不影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权益,他们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申请获得“取保候审”。因此,即使保险合约已被中止,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仍有可能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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