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的要求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获取保释许可之后,涉案人士(嫌疑犯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五项相关规定:1.在未经执行机构明确批准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划;2.若其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等个人信息有所变更,须在接获变动通知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立即向负责执行该项保释措施的执法机构进行汇报;3.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活动,并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出庭作证;4.严禁销毁、篡改或编造任何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证据材料,亦不得与其他涉案人员相互串通口供;5.保证人有责任履行对被保释者的监督职责,以确保其严格遵守上述所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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