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会找取保候审人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查起诉环节中,检察机关可能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与深入度而需要频繁地与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或者是对其进行传唤,但是具体的操作次数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所限制,而是主要视案例本身的性质以及调查的整体进程来决定。通常情况下,检察官们会积极地尝试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协助调查工作、及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接受必要的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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