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能开车不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的期间内,除非受到法律给予的特殊约束,否则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常是被允许继续他们正常的日常生活,当然包括汽车驾驶这样的活动。然而,他们必须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司法程序构成任何干扰,同时也不能再度实施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警方发现案件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存在着直接关联的话,那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车辆驾驶权很有可能会被暂时中止。关于他们能否继续驾车行驶,这需要参考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所明确列出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判断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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