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取保候审准备什么东西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受取保候审保护措施之际,其应对前去准备以下关键性的申请资料:
首先是身份证明文件,此类文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等,以此来对其合法的身份进行明确; 其次为保证书,此材料需由犯罪嫌疑人或他们的直系亲属签署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取保候审相关的各项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 再者,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能需要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的保证人,而保证人则必须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良好的社会声誉; 最后,还应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比如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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