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找关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不一定非得寻求关系渠道。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嫌疑犯或被告只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便可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以及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申请人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只需依照法律程序提出申请即可。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由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