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才能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在其拘留期内,若满足如下几点情况,便可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刑,但如能进行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区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再者是嫌疑人或被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自理,或者为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母亲,如进行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对社区造成危害的情况; 最后就是在羁押期限期满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