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取保候审找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看守所内,办理取保候审之事宜,一般需要递交至主管该案件的公安机构进行申请。经过公安机关严格审核,如果证实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那么他们就有权依法对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行使取保候审的权力。这些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也包括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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