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时候被羁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一类法律强制措施,该举措旨在赋予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人无需被羁押于监管场所之中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符合如下各项条件者,才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1.认定其无法实施犯罪行为,亦无可能通过非法手段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 2.被判定患有重度疾病,丧失自理能力; 3.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4.为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者; 5.鉴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出于办案之实际需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更为适宜。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擅自离境、销毁证据等,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决定将其重新收监。 至于重新收监的期限,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