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到哪叫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深圳市的法律生态环境之下,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通常须将此项请求交由其辩护律师代为向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通常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进行申请。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需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以确保被申请者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所设定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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