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案后还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撤销案件之后,通常不再需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制度。一旦案件被撤销,就表明刑事诉讼程序已经圆满结束,涉案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亦随之消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立即撤销案件。因此,既然案件已经被撤销,那么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也自然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如果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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