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续保可以换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有权更换其所聘请的保证人。若原保证人因为自身原因或其他合理因素无法继续提供担保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更换保证人的申请。
然而,这一行为必须得到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核,且须确保新任保证人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与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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