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多久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仲裁与取保候审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范畴,后者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通常在案件的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环节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然而,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限并无明确规定,主要受到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司法机关审理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是否能够实施取保候审以及取保候审期限的长短均取决于被申请对象的社会危害程度、涉案犯罪性质等诸多方面的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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