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条件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是应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等轻度监禁期内执行,或者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上,同时也涵盖了那些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较严重刑罚,但是在采纳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情况。在实施这一措施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保证能够按时出庭受审;其次,要避免他们之间相互串通口供,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再者,不能干扰证人作证,破坏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后,不能有任何毁灭、伪造证据或再次犯罪的行为。为了确保这些条件得到遵守,通常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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