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恶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恶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能否通过取保候审来暂时获得人身自由这个问题,其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事否符合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倘若犯罪嫌疑人并未企图畏罪潜逃,也不会对即将进行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且依据可能适用的法律条款判断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的可能性并不高,在此前提之下,按理说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重点是,涉及到涉黑涉恶等严重犯罪行为时,通常情况下都牵涉到了团体性的作案活动,考虑到这些犯罪活动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之巨大及对公共安全构成的潜在威胁,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取保候审方面的审批标准或许将更为严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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