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顺利完成之后,倘若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已至,务必及时解除对其的约束。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后,务必要及时通知到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联的各单位知悉相关事宜。若缔约方认为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存在任何不当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可向当地司法部门进行申诉及诉讼,主张纠正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程序上的决议,并对此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应法律责任。
如若认为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质疑,要求其妥善阐述情况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