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查机关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机关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宜过程中,其关键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对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便准确评估案情,从而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取保候审之条件;其次,若经评估,该案件满足条件,则应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根据需要制作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将此决定书送达至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手中;第三,在决定采取何种保证方式时,可选择由保证人提供担保,亦或是要求犯罪嫌疑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第四,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及时通知保证人履行其保证义务,并与之签署《保证书》以示确认;最后,为确保被取保候审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取保候审规定,应对其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教育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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