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案之后才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通常情况下,在案件的调查侦破、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环节,一旦满足了特定的法律规定,即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非等待整个案件审理完毕后再进行。所谓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能够履行出庭应诉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避免在审判阶段因被收押所导致的不必要拖延。结案则普遍理解为法院做出最终裁判裁决,到了这一刻,取保候审的需求被认为已经失去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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