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措施,旨在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机会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的方式,来确保他们在案件审理阶段不会规避调查或审判程序。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1.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则可进行取保候审; 2.当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时,也可进行取保候审; 3.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时,同样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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