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判刑期间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犯或是被告在宣判期间被要求进行取保候审,这往往是由于他们面临着诸如疾病等特殊状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严格审查,尤其是判断其是否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难以自理,或是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况。只有当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认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时,才能够考虑给予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方式则主要包括由保证人提供担保以及缴纳保证金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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