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到什么通知需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需要接受羁押,然而出现如下情形时,则有可能收到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通告:他们身体状态欠佳;或者是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亦或是案件证据尚显不足;再者就是所犯之罪行轻微并且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等等。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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