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需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应启动取保候审程序,需依据实际案情而定。按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处于如下情境之中,便可申请实施取保候审手段:
首先,被判定可能判以管制、拘役或带有独立性质的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人员; 再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人员; 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因此,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处上述任何一种情境,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相关要求,即可启动取保候审程序。反之,若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境,或者不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相关要求,则无需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