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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检察院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若有如下情况出现,犯罪嫌疑人方队、被告人等都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保释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保释候审的方式下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采取保释候审的方式下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保释候审的方式。申请保释候审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同时还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其中包括身份证明文件、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保证人或保证金的证明等等。当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这些申请时,如果认定符合条件的话,便可决定实施保释候审的措施,并将此决定通知给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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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3: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