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谁担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明文规定,确保被取保候审者的安全,其保证人务必满足如下所列的基本要求:
首先,该保证人需与被保证人所涉案件完全没有关联性; 其次,其自身需具备充分的经济实力及承担相应义务的能力; 再次,该保证人应享有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合法政治权利,同时确保其人身自由未曾遭受任何形式的拘禁或限制; 最后,保证人还需要拥有稳定可靠的居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作为保证人,他们应该是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自然人,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也可以是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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