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取保候审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需要递交的资料往往涵盖了如下多个方面:
1.初步审查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能直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诸如身份证件以及护照等。 2.涉嫌触犯管制、拘役或者可能被法院独立采用并执行附属刑法罚责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递交明确表明其行为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材料。 3.虽然可能会引发更严厉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可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来支持这一观点。 4.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至,而案件却尚未审理完毕,那么就需要递交取保候审的证明材料。 6.此外,还可能需要其他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例如保证书、担保人身份证明等等。这些资料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准备,以确保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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