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该咋样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七十一条所列明的各项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离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范围;倘若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知晓;受传唤期间必须即时到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行为;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除此之外,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者遵循其他相关规定,如不得擅自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面或进行通讯交流、不得参与特定活动等等。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上述规定,则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并且有可能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责令其作出书面悔过声明,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甚至改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需逮捕的,可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