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逮捕还能保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所谓取保候审,其实乃是针对特定情节轻微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倘若已有人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然而在此之后的起诉与审理过程中,各司法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对该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逮捕,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他们确实有权被执行逮捕。逮捕通常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可能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特殊情况。在被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常将被关押于看守所内,静待法庭的审判。
然而,关于是否能够再度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假如在逮捕之后,司法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比如他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又或者他们身患重病、无法自理生活,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同时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那么他们或许还能获得再次取保候审的机会。总而言之,能否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必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状况以及司法部门的判断来做出决定。只要他们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从理论上来讲,还是有可能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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