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签署什么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完整流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取保候审申请书,然后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严格的审查与决策;在经过仔细评估后,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则由做出决定的机关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接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以示对相关规定的理解与承诺; 此外,还需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最后,公安机关将按照取保候审决定书的要求执行,并向相关机关发送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具有特殊身体状况或身份背景、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等多种情况。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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