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阶段能否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事宜可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实施,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拘留阶段。需要指出的是,此项法规并没有具体地说明取保候审仅仅适用于某个特定的环节。换言之,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情况,或者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时,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因此,拘留阶段也是完全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