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几天可以上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已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多项规定,其中涵盖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范围、须按时赴案,不得妨碍证人履行作证义务,以及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是进行串供等行为。除此之外,负责执行该项法律程序的机构有权视案件情况进一步责令被取保候审者遵守特定的场所、接触范围及活动约束,亦可要求其将相关证件交由执行机构保管。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能否继续从事本职工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被取保候审者的职业性质及其工作地点能够使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例如无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范围,能按时赴案,并且不会干扰证人作证或影响案件调查进程,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有资格继续工作的。
然而,倘若其职业性质无法满足这些条件,或者执行机构认为继续工作可能会对其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执行机构便有可能要求其暂停工作。因此,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能否继续工作需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执行机构的要求来做出判断。若被取保候审者期望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应主动与执行机构进行沟通,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若执行机构认为继续工作可能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那么被取保候审者则可能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总的来说,被取保候审者能否继续工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执行机构的要求来作出决定,并无固定的天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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