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出十二个月。该条款并没有明文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可以实施三次逮捕,然而却明确规定了在这一时期内要保持对于涉案事件的调查、控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连续进行,不能发生间断。若是发现所谓的犯罪行为并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的时限已届满,应该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并且尚未达到最长时限,从理论上来讲是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是否能够获得第三次取保候审的批准,则需依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