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四项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罚金较轻或对社会不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关于这一强制措施的实施,法律规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保证人制度要求嫌疑犯或被告人需要提供一名保证人,而该保证人须具备稳定的住所和可靠的收入来源,以便于监督嫌疑人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其次,罚金制度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支付一笔金额确定的保证金,以此作为担保,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 第三,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正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威胁、恐吓等行为。 最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点,也不能未经许可就离开所在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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