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拘留几天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取保候审期间拘留数天是否会产生所谓“案底”这一问题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且直接的条款予以规定。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机制,由司法机关依据特定条件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大开绿灯,允许其在一段时间内不再遭受羁押,但需保证其愿意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配合相关调查工作,以进行司法处置的一种强制性调节手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必须按时到案,不得妨碍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等。若违反上述规定,则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甚至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监视居住或逮捕处罚。
至于“案底”的概念,通常是指犯罪记录,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实际构成犯罪,仅仅是在法律程序中为其提供的一种保护措施。除非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证实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且被依法判定有罪,否则便不会留下案底。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期间拘留数日是否会产生案底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来加以判断。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证实确有犯罪行为,且被依法判定有罪,那么他们将会留下案底;反之,若未发现任何犯罪行为或未被判定有罪,那么便不会产生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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