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累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制度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适用附加刑等情况,以及当被判定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风险的案件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条款并没有确切地排除累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因此,从法律条文本身来看,如果累犯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那么他们也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 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要考虑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累犯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及其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然后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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