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说不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均表示不愿接受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需要根据所涉及的案件的具体特征来作出是否实行取保候审的决策。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状况符合此法规中有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然而却拒绝采纳这一方案,那么执法机构(即公安机关)将有权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及态度,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或者其他替代性的处理方式。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执法机构则有可能继续实施羁押措施。在实践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与行为确实可能对司法机关的决策产生影响,但是最终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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