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双方当事人都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或者蓄意击伤他人身躯者,应视情节给予拘留及罚款的惩戒。若情节轻微,则处以较短时间的行政拘留或较低额度的罚款。
然而若情节严重,诸如纠集多人进行殴打、攻击特定群体或者屡次伤害他人,那么就需要面临更长时间的行政拘留以及更高额的罚款。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则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倘若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心受重伤,那么责任人所受到的刑罚将会加重,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若是致使他人死亡或者产生极其恶劣的残废后果,那么其所承受的刑罚将更为严苛,可能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总而言之,故意伤害罪的处理结果,不仅要考虑到加害人和受害人的主观恶性,也涉及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规。当涉及双方均有故意伤害的意图时,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双方都有可能收容于拘留场所。反之,若受害人为无辜被害者,而加害人为施暴者,只要是加害者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事实,那么该施暴者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而受害者则可能因为没有参与任何违法行为而免于拘留。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是否采取拘留措施,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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