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谁起诉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实施过程中,普遍的情况是由检察院主导起诉事宜。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未被关押的状态下继续等候法律裁决。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将相关案卷材料移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全面审核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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