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交保释金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谈论到取保候审制度时,确实存在着缴纳保证金的可能性,然而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是根据具体案件的处理情况由司法机构做出判断和决策。收取保证金的初衷在于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则,准时出席所有的法律程序。若被取保之人遵守了相关规定,那么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后将会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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