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由哪里办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之程序一般由原作出决定的机关,也就是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进行办理,当取保候审的具体期限已经达到法定上限,或者是涉及到的刑事案件已经彻底结案,抑或是需要对现有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的情况下,都应当按照规定适时予以解除。在解除该种强制措施之时,相关部门将依法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并且要以正式通知的方式将此决定告知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决定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及时通知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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