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取保候审事宜的环节,律师有法定权限前往探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以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辩护服务。这种权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予以明确规定并给予充分保障的。在会面过程中,律师通常能够避免受到任何形式的非法干涉,从而能够与当事人进行深度且私密的交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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