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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逮捕能否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的刑事案例当中,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常常是逮捕,这也就预示着其可能被判定为对社会存在潜在威胁。
然而,保释候审却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赋予犯罪嫌疑者、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和辩护人等适当权利去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能否获得批准的权力也在于司法机构的自由裁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逮捕之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保释候审的,除非出现了特殊的情况,例如身患重病、无法独立生活、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等。因此,当法院在做出逮捕决定时,通常并不会同时批准保释候审,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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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