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制度为短期内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惩罚方式,从常规角度考虑,其已具备自我执行的实质性,因此无需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以确保执行力度。
然而,若在拘役期限内出现特殊情况,例如罪犯身患重症或丧失基本生存能力等状况,其入狱状态或许会构成对身体健康的进一步威胁,此时可以考虑采取暂时性的取保候审政策进行适应性调整。但需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拘役期间并不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程序的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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