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要再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针对刑事案件中嫌疑人员或被告的严格法律举措,其意旨在于在特定的情境之下,给予涉案人员一个短暂性的喘息之机,暂且免除其自身于监禁之中苦苦等待庭审结果的日子。而在实施这一措施之后,相关的涉案人员往往需尽守一些必要的规矩与条件,如随时应召出庭接受调查、不得刻意规避侦查工作、不得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若能恪守这些规定,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无需再次踏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大门,除非出现了某些特殊状况或者有新的要求需要他们亲自前往处理。若是必须要前往,那么他们通常会根据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所列明的条款,或者听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正式通知,前往指定的地点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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