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能见太多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生活和工作将受到相应的限制,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他们必须完全禁止与过多的人群进行接触交流。通常来讲,在取保候审阶段内,会有相应的担保人或是适当数额的保证金来确保嫌疑人或者被告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比如要随时听从执法机关的召唤,无畏面对办案程序等等。但是,如果您能够严格遵循以上原则,那么在保障自身安全并且不会从事任何违法行为的同时,您就有权利与特定的亲友,例如家人、律师等人进行会面交流,不过具体的会面次数以及时间可能会受到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严格监管和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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