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取保要先会见当事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之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律师们是否需事先安排与当事人的面谈会晤,并无法律条文予以硬性规定。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辩护律师在参与各类刑事诉讼法律服务的过程当中,理应竭尽所能地深入了解案情实况,以便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因此,在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前,辩护律师往往会先行安排与当事人的面谈会晤,以期掌握案件的基本脉络,对取保候审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如此一来,便可使辩护律师能够更为周全地筹备申请材料,从而提升取保候审申请的成功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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