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能去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被采取此项措施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禁止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者县城的范围,以确保与司法系统的通信顺畅,同时需要随时待命以便于执行机关传唤时能够迅速响应。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若在特殊情况下需离境,必须事前向执行机关提交申请并且得到其批准方能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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