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人怎么去法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结案。最终是否判定有罪,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案件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取保候审的案件仍未告一段落,将继续向检察机关提出审查起诉的申请,待检察院批准后,再移送至法院进行公开审理。经过法庭审理之后,法院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下达判决书。法院会根据庭审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证据及事实,依法对取保候审的被告做出相应的判决。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均不能停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届满,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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